呼和浩特聲測管現貨聲測管計算理論表
樁基鋼筋籠加工制作時,要將鋼筋加工表與施工圖復核,檢查下料表是否有錯誤和遺漏,對每種鋼筋要按下料表檢查是否達到要求,經過這兩道檢查后,再按下料表放出實樣,試制合格后方可成批制作。 1、鋼筋表面的油漬、漆污、水泥漿和用錘敲擊能剝落的浮皮、鐵銹等均應清除干凈。 2、鋼筋應平直,無局部彎曲,成盤的鋼筋和彎曲的鋼筋均應調直。 3、鋼筋調直,可用機械或人工調直。經調直后的鋼筋不得有局部彎曲、死彎、小波浪形,其表面傷痕不應使鋼筋截面減小5%。 4、鋼筋切斷應根據鋼筋型號、直徑、長度和數量,長短搭配,先斷長料后斷短料,盡量減少和縮短鋼筋短頭,以節約鋼材。 6、12~15號墩(臺)樁基為圓樁(直徑分別為1.8m、1.8m、1.8m、1.2m)。根據不同的鋼筋籠直徑與樁基的長度,所加工的鋼筋籠骨架是不同的。當鋼筋半成品加工時必須選擇加工區段內相對應直徑的鋼筋籠進行加工,加工完成后鋼筋成品應在標明其型號、規格、長度、編號等,防止用錯。 7、根據設計圖紙要求,鋼筋籠主筋(即Φ28和Φ25)采用滾軋式直螺紋套筒連接,加強筋箍圈采用焊接,螺旋箍筋(盤條)采用扎絲綁扎,定位鋼筋采用點焊固定。具體加工嚴格按照各橋相應的設計圖紙執行。 8、鉆孔樁采用超聲波檢測,必須安裝聲測管,長度下通離樁底10cm處,上端高出樁頂50cm,每根聲測管的長度=樁基長度+40cm。樁徑1.8m,每樁4根,按設計要求采用φ54×1.8mm鋼管,底部用80×10mm鋼板焊牢封底;樁徑1.2m,每樁3根,按設計要求采用φ48×1.2mm鋼管,底部用80×10mm鋼板焊牢封底。 9、鋼筋的級別、直徑、根數和間距均應符合設計要求。綁扎或焊接的鋼筋骨架不得有變形、松脫和開焊,鋼筋位置的偏差不得超過表1的規定。